学校竞聘年限规定多久一次 学校竞聘年限规定多久一次合适

小学教师长期病休病好后如何参加校管竞聘

(二)岗位退出管理

长期病休的教师病好了是可⑥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以参加竞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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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竞聘年限规定多久一次 学校竞聘年限规定多久一次合适


长期病休的教师是不能参加竞聘的。学校是事业单位,学校的教师是实行岗位和职称聘用制管理的。如果教师长期病休,不能正常工作,是不能参加竞聘的,因为即使聘上,也不能在岗工作,是无法履行工作职责的。因此,只能是病好了以后,按照实际情况参加竞聘。

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做出改革教师聘任制举措又哪些呢?

进一步对教师加强管理,

严格督促教师在教学任务上认真对待,

做出改革教师聘任举措包括进一步对教师加强管理,严格督促教师在教学任务上认真对待,形成末位淘汰,对进行重新注册,重视师德建设等。

作出改革教师聘任制举措有措施。抓重点突破,推进教师思想建设。定向培养和精准培训强(二)管理岗位指担负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包括具有行政、群等管理工作职责的岗位。力推进。加强欠发达地区教师定向培养,教师管理改革和待遇保障不断强化,切实保障教师地位待遇等举措。

旨在推进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评价标准中,要求突出教育教学能力和业绩,把课堂教学质量作为主要标准,提高教学业绩和教学研究在评审中的比重。注重对履责绩效、创新成果的评价。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项目等倾向。《新时代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的出台,意味着高校思政教师考核评价保障与管理的作性、针对性将进一步得到强化。比如教学和教学研究将会更加重要,在职称评聘条件中比重加大;而师德师风等方面问题突出的老师,职称评聘将被一票否决。

从《关于进一步做好在院校实施1+X证书制度试点有关经费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可以看出,对于教育收费及经费管理举措加强,针对收费和经费使用问题提出了一系列要求。此次优化了1+X证书制度试点有关经费使用管理工作,核增X证书考核培训职业院校的绩效工资总量,职校绩效工资将向承担X2.签订合同证书培训任务的教师倾斜。

《第五轮学科评估工作方案》重点强化了评价机制,评价教师将不唯学历,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的标准,有利于人才的挖掘与培养。尤其强调关注教师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和授课情况,也将利于教师深耕院校教学与工作,减少人才的无序流动。

做出改革教师聘任取错包括进一步对教师加强管理,严格督促教师在教学任务上认真对待,形成末位淘汰,对进行重新注册,重视师德建设等。

改革教师聘任举措,在于细化教师,对进行重新注册,重视师德建设等。

我觉作出改革教师聘任制举措有措施。抓重点突破,推进教师思想建设。定向培养和精准培训强力推进。加强欠发达地区教师定向培养,教师管理改革和待遇保障不断强化,切实保障教师地位待遇等举措。

做出改革教师聘任举措包括进一步对教师加强管理,严格督促教师在教学任务上认真对待,形成末位淘汰,对进行重新注册,重视师德建设等。

做出改革教师聘任取错包括进一步对教师加强管理,严格督促教师在教学任务上认真对待,形成末位淘汰,对进行重新注册,重视师德建设等。这对学生是一个好政策

普通教师当的条件?职称,工作年限,政策方面分别有什么要求吗?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教职工,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岗位聘用合同,聘期一般为3年,聘期内实行合同管理。

首先必须是中级职称或者以上,其次需要先竞聘学校中层并在中层干满2年以上,考评过。年(二)管理、教辅、工勤工作量标准龄需要40岁以下竞聘了中层。

不能直接从普通教师竞争上,必须是从中层中选拔,而且按照正常程序是先当副,有机会再竞聘。

,为重要的条件是需要你能混。别看是在学校,混不好也不行的。

县管校聘之下,60后和90后同台竞聘,怎么保证公平呢?

1.小学:语文、数学、英语12-14节,其他学科16-18节。

公平,在实施县管校聘的管理制度的时候,也要因地制宜,不能搞一刀切,要照顾到年纪比较大的老师,他们对教育事业贡献了毕生精力,积累了宝贵的教学经验,大多数还是对教学工作认真的负责的,在竞聘的时候应当适当倾斜。

60后和90后同台竞聘,要保证公平的话,所有的竞聘过程及结果都应该在公开透明的场合下进行。

在实施县管校聘的管理制度的时候,也要因地制宜,不能搞一刀切,要照顾到年龄比较大的老师,他们对教育事业贡献的,毕竟他们也积累了宝贵的教学经验。

我觉得,60后和90后的同台竞聘,公4、递交认定材料,进行打印;开竞争以及结果都公开,在透明场合下进行不

没有期限的聘书是多久能有法律效力吗?

3.竞聘新城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及新开办学校储备岗位的教师,须在6年内赴青东等师资紧缺学校交流2年(具体交流时间须服从聘用学校统一安排,交流去向由区统筹安排),在完成规定的交流年限后,教师可返回聘用学校;竞聘至青东地区学校的教师,工作满5年后可优先申请流动至新城地区学校;对于拒不履行交流的教师,区将取消其5年内评优表彰、职称评聘、岗位晋升等资格。

根据聘用合同期限的不同,可将劳动合同分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聘用合同和特殊照顾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是法律规定的合同的有效时间,起于合同生效之日,终于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时。

法律分析

固定期限:聘用合同分为短期、中长期合同。对流动性强、技术合量低的岗位一般签订3年以下的短期合同,岗位或者职业需要、期限相对较长的合同为中长期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根据工作任务确定合同期限。合同期限长不得超过应聘人员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年限。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经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上述任何一种期限的合同。它是指合同中明确规定其有效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劳动合同的期限届满后即失去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必要,,聘用单位可与受聘者续订。完成期限:这是指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双方把完成某项工作、项目、课题或工程等的时间作为聘用合同起始和终止条件,该项工作开始之日即是合同生效之日,该项工作结束之日即是合同终止之日。这种合同实际上是有期限的聘用合同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完成一定工作的劳动合同一般适用于工作范围明确、工作量具体的某些事业单位正常运作外的工作任务,劳动报酬一般根据完成工作的复杂程度,技术含量高低以及工作量的大小来确定。聘书和劳动合同的一样吗:聘书和劳动合同不一样,聘书不能代替劳动合同。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的成立需经过要约、承诺、签约三个步骤。而聘书只是一个要约,即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出的邀请,是用人单位希望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单方意思表示,即要约,劳动者接受邀请,则是承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还应当据此进一步签订劳动合同,即签约。

法律依据

《中华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或者其他有效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六)劳动报酬;(七)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形成末位淘汰保险和待遇等其他事项。

律师解答:

没有期限的聘书可能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忘了约定期限;另一种是确实就是约定该聘书没有期限。这两种情况在法律上来讲,都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果聘书中没有聘书生效的特殊约定,自双方在聘书上签字(单位需要盖章、个人签字即可)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聘书?无期限劳动合同吧

2022年上海市青浦区教育系统教师跨校竞聘公告【135人】

2、法律依据:《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第七条

本次跨校竞聘对象为本区公办学校(除外)的在编教师。竞聘教师须持有相应的书,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原则上不得竞聘义务教育学校。

二、聘用学校1.学校对教职工聘用期间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与平时考核、年度绩效考核相衔接,在年度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对教师聘期内的师德表现、履职情况、工作实绩等进行综合考核。及岗位需求

聘用学校原则上应为本区师生比较高或存在学科结构性师资缺额的公办学校(除外),具体岗位需求详见附件1:2022年青浦区教育系统教师跨校竞聘聘用学校岗位需求表。

三、跨校竞聘流程及要求

1.个人申请并提交材料。

跨校竞聘申请人根据竞聘公告要求自行准备跨校竞聘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2022年青浦区教育系统教师跨校竞聘申请表及申请材料目录);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跨校竞聘申请材料以压缩包(压缩文件命名方式:单位+姓名)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57025575@qq)。

网上申请材料提交时间:2022年8月6日—8月10日。

2.8月14日前,各聘用学校组织开展竞聘工作。

3.8月中旬起,反馈跨校竞聘结果并办理相关手续。

2.跨校竞聘申请人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将参加竞聘情况向编制所在单位报备;如申请人在岗位竞聘中落选但愿意调剂的,由区进行统筹安排;申请人通过跨校竞聘流程后,其事业编制、组织关系等将转至聘用学校。

4.对于从初中学校竞聘流动到小学任教的教师,其个人可享受在职称评聘、岗位晋升、评优评先工作中区级名额统筹等倾斜政策。

五、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69713952(浦老师、王老师)

监督电话:69713877(郭老师、朱老师)

附件1:2022年青浦区教育系统教师跨校竞聘聘用学校岗位需求表.pdf

附件2:2022年青浦区教育系统教师跨校竞聘申请表及申请材料目录.xlsx

的年限是多久

一、的年限是多久

1、的年限是有效的。需要每年审核一次,每5年一次注册,连续两年审核不合格,将被撤销教师资格。不在编或者不在职的情况下,是有效的。

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天才的决策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聘用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于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注册:

(一)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

(二)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但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等情形除外;

(三)一个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暂缓注册者达到定期注册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定期注册。具体办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二、办理流程是什么

办理流程如下:

1、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学生,首先需要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报;

2、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是任何一家医院都行事业单位考核不合格的处理:,而是有指定的体检医院;

3、准备认定材料,合格证明、个人承诺书、体检报告等;

5、拿认定好的资格证书。

本年度不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工作年限什么意思?

四、跨校竞聘相关说明

本年度不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工作年限的意思如下:

这句话的意思是:在这一年的工作年限,不累加在作为竞聘其他高级岗位的年限要求之内。这种年限的限制一般多出自事业单位的考核限制,即在事业单位的考核期内,如果判定为不合格等次,那么本年度的年限就不作为累积年限增加。

本年度不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

一年内不晋升职务或竞聘高一级等级岗位。

不晋升薪级工资,减发或不发绩效工资。

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根据不同情况,可予以降职、调整真的公平吗?呵呵工作、低聘或解聘。

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又不服从组织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中小学校岗位管理

为了县管校聘改革的顺利实施,全面激发教师队伍活力,根据及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全市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中小学校(包含、中等职业学校等)在编在岗。

二、岗位类别、等级

(一)中小学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

(三)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它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其中教师岗位是主体岗位,分为11个等级,其中正高级二至四级岗位按有关规定设置;副高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五至七级,结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结构比例为3:4:3;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其中十是员级岗位,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之间的比例为5:5。中小学校教师岗位总量、结构比例、等级限额按照河南省人社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豫人社〔2019〕16号)规定标准的上限执行。

其它专业技术岗位为辅助岗位,由县区进行集中设置,统筹使用,一般不设高级岗位,中、初级岗位总量、结构比例、等级按照河南省人社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豫人社〔2019〕16号)规定标准的上限执行。

人社部门对中小学校岗位实行总量核定和总量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在总量核算的基础上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分配,确保在总量不突破的基础上实现每个学校动态调整。

(四)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技术工岗位分为高级、、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等5个等级,依次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实行动态管理,其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等级考核结果确定。

三、岗位工作量参考标准

(一)专任教师工作量标准(周课时数)

2.初中和高中:语文、数学、英语10-12节,其他学科12-16节(学校结合实际安排课时)。

县区学校、小规模学校可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学科周课时量,以满足学校实际需求,开足开齐规定的课程。

1.管理人员。鼓励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坚持一线代课。校级干部每学年代课或者听评课不得少于100节;中层管理人员同时代课一般不少于所教学科标准工作量的1/2。其他管理岗位的工作量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核定,量化标准。

2.教辅、工勤岗位的工作量根据学校的规模等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三)专门学校、特教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工作量标准

专门学校、特教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内,结合学校专业设置情况提出分学科工作量和岗位设置办法,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使用。

四、岗位核定

(一)岗位核定原则

教育行政部门在人社部门核定的中小学校岗位总量内,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和城镇从紧、倾斜农村、保障重点的原则,按照优先满足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合理统筹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严格控制管理岗位,大力精简工勤岗位的总体要求,以学段分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和非教学岗位(含管理岗位、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两类核定各中小学校岗位总量,核定结果报人社部门备案。要充分考虑新改革带来的影响,在岗位核定中留有余量。

(二)教学岗位核定要求

1.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可采取生师比、班师比、课师比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配备。

2.学校开设的其它非课程不作为配备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量依据。“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在绩效考核时统筹考虑,但不作为配备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量依据。

3.对于确需保留但规模偏小的学校和教学点,根据学校的班级人数,可采取一班一师包班的办法配备教师。对于农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的音体美及外语、计算机等学科教师,及一所学校内不达规定课时工作量的其他学科,采取“一校设岗、多校使用、巡回走教”的办法统筹配备教师。主要任教学校在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时予以适当倾斜,为其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任教课时超出标准课时工作量的,发放超课时量补贴。(超课时量补贴由各学校在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中设立,自行发放)

(三)非教学岗位核定要求

1.非教学岗位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由各中小学校在岗位限额内采取“专兼结合,一人多岗”的办法自主设置。达不到课时工作量的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应承担非教学岗位工作。

2.对按规定在一所学校内不能足额配置的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设置,实行“一校设岗、多校就近使用”,工作量合并计算。

五、岗位类别的结构比例

1.职业学校:教师岗位数量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0%,管理、教辅等其他岗位一般不超过20%。

2.普通高中:教师岗位数量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5%,管理、教辅等其他岗位一般不超过15%。

3.普通初中:教师岗位数量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8%,管理、教辅等其他岗位一般不超过12%。

4.普通小学:教师岗位数量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管理、教辅等其他岗位一般不超过9%。

5.:教师岗位数量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8%,管理、教辅等其他岗位一般不超过12%。

六、岗位聘用

(一)聘用原则

1.中小学校要按照“因事设岗、专兼结合、精简高效”的原则,明确具体岗位的名称、职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分别编制教师岗位和非教师岗位说明书,做到岗位名称明确,岗位条件清晰,工作标准具体,考核办法有据。

2.中、高级教师岗位的聘用条件要向班主任倾斜、向业绩突出的骨干教师倾斜、向承担一线教学任务较重的教师倾斜。

3.对中小学校教师结构性短缺或因教师重病、生育、脱产培训等形成岗位空缺的,可选聘校内教师顶岗任教,顶岗教师任教课时超出标准课时工作量的,应当发放超课时量补贴。

(二)聘用条件

1.管理岗位

同时管理岗位和专技岗位的人员,一般情况下按专技岗位管理。

九级、十级职员岗位聘用条件按照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2.专业技术岗位

竞聘五级岗位,须在六级岗位聘任满3年;

竞聘六级岗位,须在七级岗位聘任满3年;

竞聘八级岗位,须在九级岗位聘任满3年;

竞聘九级岗位,须在十级岗位聘任满3年;

竟聘十一级岗位,须在十二级岗位聘任满3 年。

聘用五级、八级岗位人员应优先分别从六级、九级岗位人员中产生。

3.工勤技能岗位

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术等级考评;

、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五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学徒、见习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三)聘用办法

1.全面推行竞聘上岗制度。岗位竞聘分为校内竞聘、跨校竞聘、组织调剂三种方式。校内竞聘由各中小学校负责,跨校竞聘、组织调剂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八、人事争议仲裁牵头组织实施。

2.校内竞聘。原则上不低于学校岗位总量的97%,优先保证学校原有教职工竞聘上岗。优先聘用符合订立聘用至退休合同规定的人员以及五年内退休人员、孕期哺乳期人员、在治疗期的重病人员以及参加支教、挂职的人员等。符合以上条件但对学校提供的岗位不满意的,可参加校内或跨校竞聘上岗,不再保留原直聘岗位。

3.跨校竞聘。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岗位的3%。主要用于优化校内教师资源配置,用的岗位吸引秀的教师,促进中小学校教师有序流动。

4.空岗补聘。学校因学科调整、自然减员等出现岗位空缺的,在每学期期末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岗位用人,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需求面向或交流学校择优选聘,确保新学期应聘到岗。学期中因教师病产、培训进修等原因出现教学岗位临时性空缺的,原则上从本校教师中选聘顶岗任教。

(四)聘用程序

1.组织岗位竞聘

(1)校内竞聘

①宣传动员。学校组织召开教职工大会,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确保政策知晓率达。

③制定方案。岗位设置和竞聘方案由学校岗位竞聘工作小组制定,经学校教(职)代会通过,在教职工大会宣布或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实施。

④公布岗位。按班主任、科任教师、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及工勤人员分类公布竞聘岗位名称、岗位数、岗位聘用条件及岗位职责。

⑤资格审查。教职工向学校提出书面岗位竞聘申请;学校岗位竞聘工作小组审查申请人的应聘资格。规定时间内无特殊原因不提交个人申请的,视为你好自动放弃竞聘资格。

⑥组织竞聘。学校根据实际采取述职、同行评议、水平评价、测评、组织考察等方式组织实施。

⑦结果公示。竞聘结果的公围应与竞聘范围一致,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⑧同一学段的学校校内竞聘时间应保持一致。

(2)跨校竞聘

自愿跨校交流人员,可参加跨校岗位竞聘。跨校岗位竞聘一般以学段为单位,按照先教师岗位后其它岗位、先高等级岗位后较低等级岗位的顺序,由教育行政部门协调组织学校和教师进行双向选聘。高级中学的教师,可参与义务教育学校岗位竞聘;义务教育学校具备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教师,可参与高级中学岗位竞聘。一轮跨校竞聘未完成选聘,可组织多轮。

①公布岗位。中小学校向教育行政部门报送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及聘用条件,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需求核准跨校竞聘岗位,并及时公布。

②组织报名。符合岗位要求的竞聘人员自愿向设岗学校提出申请,设岗学校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无特殊原因不提交个人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竞聘资格。

③双向选聘。教育行政部门协调组织设岗学校与申请人进行双向选聘。设岗学校根据岗位要求,自主确定选聘方式,择优聘用。

④结果公示。根据双向选聘结果,在设岗学校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3)组织调剂。对于校内竞聘、跨校竞聘后仍未上岗的教师,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进行统筹调剂安排。

(2)新聘的初任教师实行1年试用期制度。合同期满后,学校根据教职工岗位履职及考核情况,组织聘用合同的续签或岗位竞聘。

七、岗位管理

(一)岗位聘期管理

2.中小学教职工聘期考核的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聘期考核合格以上等次,作为续聘、职务晋升的必备条件;聘期考核基本合格,不得列入职务晋升和表彰奖励的人选,是否续聘视具体情况确定;聘期考核不合格,实行岗位退出管理。对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休病期满未按期到岗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人员、请事超过规定期限人员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3.岗位续聘或晋升岗位等级时,参加竞聘上岗,实行能上能下;对未完成聘用合同约定工作任务等情况的,可以低于原层级、原等级岗位聘用,在符合有关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调整到其他类别岗位。特别是对晋升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后不坚持一线教学或教学工作量不满规定人员,要通过严格考核降低其岗位等级及。

对按规定应予缓聘,未竞聘上岗、考核不合格或其它原因等不能胜任(坚持)教学岗位工作的教师,实行教师岗位退出管理。退出途径包括缓聘、转岗、待聘、解聘和辞聘。

1.缓聘。对个人行为能力受到限制的人员,聘用单位可缓签聘用合同。缓聘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缓聘情形消失后,可参加原学校岗位竞聘或跨校岗位竞聘。

2.转岗。未能竞聘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的人员,经学校校务委员会研究,应予以转岗。被确定转岗的人员应参加本校教辅、工勤岗位等的竞聘。转岗人员按照按岗定酬、岗变薪变的原则,按新聘岗位重新确定。非教师岗位一般不设高级岗位。

3.待聘。

(1)未竞聘上岗且不服从组织统筹调剂安排的或上一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经研究可列为待聘教师。

(2)待聘期长一年。待聘期间学校应安排待聘教师跟岗培训,根据岗位空缺及待聘人员条件安排临时性工作,并至少提供1次上岗机会。

(3)待聘教师在学校内部待聘期满,仍未能聘用上岗的,可委托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工作单位。委托期长一年。

(4)待聘教师在待聘期和委托期不再保留原岗位待遇,只发放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待聘及委托期内,年度考核评为合格以下等次,不能参加职称评聘和评优评先。

4.解聘。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师,经学校校务委员会通过,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同意,应予以解聘。

①根据《教师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令第652号)、《河南省事业单位管理办法》等规定,应予解聘的。

②不同意待聘和委托的;

③委托期满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④无故连续脱离教学岗位15个工作日以上的;

⑤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

(2)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为解聘人员办理保险关系流转手续。

5.辞聘。教师根据有关规定,在聘期内主动提出解除合同,经学校校务委员会研究,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可予以辞聘,并报人社部门备案;辞聘人员有违反聘用合同的,应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聘用合同解除后,学校和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为辞聘教师办理保险关系流转手续。

(三)其它情形管理

1.因身体原因完不成教学任务的人员。对患有重大疾病无法承担教学任务且请病的教师(如癌症、精神疾病治疗期间),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批准病休,病期间的基本工资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后机关病、事期间有关的通知》(豫人社薪〔2014〕6号)的计发办法执行;关于绩效工资问题,从批准病休起,6个月内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绩效考核发放,超过6个月发放绩效工资全额标准的60%。病超过1年的,则需要做医疗鉴定,鉴定结果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则可为其办理病退或退职手续。对患有较重职业疾病,医疗期已满后不能从事教学岗位工作但能承担学校一定非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学校可安排其到其他合适的岗位工作,并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2.即将到龄人员。距离退休五年(含五年)的年老体弱教师(男教师按60周岁,女教师按55周岁计算),学校可酌情减少其教学工作量,但要有其他工作量作补充,总体达到满工作量。女性高级教师年满55周岁到达退休年龄,选择60岁退休的,但是不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不承担一线教育任务的要降低其岗位等级及。

3.借调人员。从中小学借调在编的教师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并经学校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从市直学校借师必须经市组研究通过,并由人事科审核备案后方可执行。借调时间超过6个月的,要立即通知本人返学岗位,并按照规定工作量承担教学任务;拒不返回学校的中小学教师,将视情况给予纪律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等。

要建立完善人事争议仲裁服务机制,让教职工有充分、畅通的诉求渠道,切实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教职工如对岗位聘用结果有异议,学校人事争议仲裁小组及时调解,不服从学校调解的可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调解,不服从教育行政部门调解的可向人社部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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