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盈余公积主要用途 法定盈余公积主要用途是什么

法定盈余公积的主要用途有

法定盈余公积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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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盈余公积主要用途 法定盈余公积主要用途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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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盈余公积主要用途 法定盈余公积主要用途是什么


1、弥补公司亏损: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应由企业自行弥补。弥补渠道有:以前年度税前利润、以后年度税后利润、盈余公积金。

2、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转增资本后,所留有的该资本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3、分配股利,需满足: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后,该项公积金仍有结余;用盈余公积分配股利时,股利率不能太高,不得超过股票面值的6%;分配股利后,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盈余公积的用途主要有

盈余公积的用途:

1、可以用于弥补企业亏损,在发生亏损时,自行弥补;主要有三种弥补亏损的渠道,一种是用之后年度税前利润来弥补;二种是用以后用税前利润弥补;三种是通过盈余公积来弥补亏损,企业提取盈余公积来弥补亏损的时候,是要经过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批准才可以的。

2、可以转增资本;转增资本也是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决议批准的,在转增资本时,要按照股东原有持股比例来结转,转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积数额是不可以少于注册资本25%的。

3、可以分配股利,盈余公积分配股利是有条件的,必须要企业当年是有利润的,如果没有利润,不得分配股利,还要满足以下条件:

(1)若盈余公积弥补过亏损,扔有结余。

(2)盈余公积分配股利时,股利率不得超过股票面值的6%。

(3)盈余公积分配股利后,法定盈余公积不能低于注册资本的25%。

盈余公积提取会有一些限制,也是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向投资者分期利润的限制,若是企业来提取盈余公积,不管是用于弥补亏损,还是转增资本,都是企业权益内部结构的转换。

盈余公积就是各种积累资金,主要有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

盈余公积的提取:

盈余公积一般我们分为两种,一种是法定盈余公积,上市公司法定盈余公积是按照税后利润的10%来提取,若累计达到注册资本50%可以不再提取;另一种是任意盈余公积,通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二者区别在于计提的依据不同,法定盈余公积以公家法律或行政规章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是公司自行决定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计提比例是10%,这个是不用做纳税调整的,也是税法允许的,法定盈余公积提取的净利润,本身是已经交过税的。

法律依据:

《中华公司法》

百六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百六十八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盈余公积的用途有哪些?

盈余公积是指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形成的、存留于企业内部、具有特定用途的收益积累。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盈余公积的用途:

弥补亏损

企业发生亏损时,应由企业自行弥补。弥补亏损的渠道主要有三条:

一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按照现行制度规定,企业发生亏损时,可以用以后五年内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即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期间为五年。

二是用以后年度税后利润弥补。企业发生的亏损经过五年期间未弥补足额的,尚未弥补的亏损应用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

三是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企业以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

转增资本

企业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在实际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要按股东原有持股比例结转。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积的数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分配股利

分配股利,原则上企业当年没有利润,不得分配股利,如为了维护企业信誉,用盈余公积分配股利,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后,该项公积金仍有结余。

(2)用盈余公积分配股利时,股利率不能太高。

(3)分配股利后,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提取盈余公积的主要用途:

1、弥补亏损:企业发生亏损时,应由企业自行弥补。弥补亏损的渠道主要有三条:

2、转增资本:企业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在实际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要按股东原有持股比例结转。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积的数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用途:

(1)一般盈余公积的用途

一般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两者的用途是相同的。主要可用于:

①弥补亏损。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亏损,应由企业自行弥补。弥补亏损的渠道大体有三条:一是用以后年度实现的税前利润来弥补,但连续弥补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二是用以后年度实现的所得税后利润弥补,当企业的亏损在五年内仍不足弥补时,即超过了税收规定的税前利润补亏期限时,应使用税后利润来弥补;三是用盈余公积补亏。通常当企业发生的亏损在所得税后利润仍不足弥补时,可以用所提取的盈余公积来予以弥补,但是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应当由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或者由类似的机构批准。

②转增资本(股本)。当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积累比较多时,可以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股本)。但必须经股东大会或类似的机构批准并办理相关的增资手续。而且盈余公积转增资本(股本)后,留存的盈余公积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③发放股利或利润。在特殊情况下,当企业累积的盈余公积比较多,而未分配利润比较少,或者当年未实现利润且发生亏损时,为了维护企业形象,给投资者以合理的回报,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在用盈余公积弥补了亏损以后,也可以用盈余公积分派股利或利润。因为盈余公积从本质上讲,是由收益形成的,属于资本增值的部分。

(2)法定公益金的用途

企业按规定提取的法定公益金,主要用于职工集体设施,如兴建职工宿舍、托儿所、职工俱乐部、理发室等。法定公益金的支出一般都会形成一定的实物资产,如固定资产等。它表明法定公益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因此,应按公益金实际使用数额转入任意盈余公积。

(3)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的用途

外商投资企业的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其用途与上述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用途基本相同。其中储备基金主要用于弥补企业的亏损,经批准也可以用于转增资本;企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如增添固定资产,增加流动资金等,也可以用地转增资本。

法定盈余公积在其累计提取额未达到注册资本50%时,均按税后利润10%提取,公益金按5%-10%提取。

企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和盈余公积的用途,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弥补亏损

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应由企业自行弥补。弥补渠道有三种:

(1)以前年度税前利润。

(2)以后年度税后利润。

(3)盈余公积金。

(二)扩大企业经营规模或者转增资本金

转增资本后,所留有的该资本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三)分配股利

原则上企业当年没有利润,不得分配股利,如为了维护企业信誉,用盈余公积分配股利,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后,该项公积金仍有结余。

(2)用盈余公积分配股利时,股利率不能太高,不得超过股票面值的6%。

(3)分配股利后,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1、在未分配利润亏损较大,难以用以后年度的盈利来弥补时.经董事会同意可用盈余公积金来弥补亏损.

2、法定公益金主要用于集体设施的建设。新公司法规定以不在提取法定公益金。

3、法定盈余公积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不再提取。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按照程序转增资本;一定范围内发放股利等。

盈余公积的用途主要包括哪二个方面

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用途:

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按照现行制度规定,企业发生亏损时,可以用以后五年内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即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期间为五年。

是用以后年度税后利润弥补。企业发生的亏损经过五年期间未弥补足额的,尚未弥补的亏损应用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

是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企业以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

拓展资料盈余公积(Surplus reserve) :各种积累资金。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

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在计算法定盈余公积的基数时,不应包括企业年初未分配利润。

盈余公积是根据其用途不同分为公益金和一般盈余公积两类。

盈余公积的用途主要包括弥补亏损和转增资本。

企业发生的亏损经过五年期间未弥补足额的,尚未弥补的亏损应用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若不足则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企业以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企业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

在实际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要按股东原有持股比例结转。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积的数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扩展资料:

盈余公积(Surplus reserve) :各种积累资金。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

指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形成的、存留于企业内部、具有特定用途的收益积累。盈余公积是根据其用途不同分为公益金和一般盈余公积两类。公益金专门用于企业职工设施的支出,如购建职工宿舍、托儿所、理发室等方面的支出。旧公司法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制企业按照税后利润的5%至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

2006年新公司法仅规定公司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取消了所有关于“法定公益金”的规定。公司制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按照规定比例10%从净利润(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按照《企业所得税》规定,以前年度亏损(5年内)可用税前利润弥补,从第六年起只能用第六年税后利润弥补。

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在计算法定盈余公积的基数时,不应包括企业年初未分配利润。

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转增资本(或股本)或派送新股等。

参考资料:

盈余公积的用途主要有:

1、弥补亏损。公司发生亏损时,应由公司自行弥补。弥补亏损的渠道主要有三条:一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按照现行制度规定,公司发生亏损时,可以用以后五年内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即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期间为五年。二是用以后年度税后利润弥补。公司发生的亏损经过五年未弥补足额的,未弥补亏损应用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三是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公司以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

2、转增资本。公司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在实际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要按股东原有持股比例结转。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积的数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拓展资料:

1、盈余公积是指公司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属于所有者权益。

2、盈余公积又分为两种:

一是法定盈余公积:上市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二是任意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主要是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区别就在于其各自计提的依据不同。前者以的法律或行政规章为依据提取;后者则由公司自行决定提取。

3、提取盈余公积:

提取盈余公积本身就属于利润分配的一种形式,一经提取形成盈余公积后,在一般情况下不得用于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

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无论是用于弥补亏损,还是用于转增资本,只不过是在企业所有者权益内部结构的转换,如企业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实际是减少盈余公积留存的数额,以此抵补未弥补亏损的数额,并不引起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变动;企业以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也只是减少盈余公积结存的数额,但同时增加企业实收资本或股本的数额,也并不引起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变动。

4、盈余公积的账务处理

企业按规定提取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企业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借:盈余公积

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用途: (1)弥补亏损。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企业发生亏损,可以用发生亏损后五年内实现的税前利润来弥补,当发生的亏损在5年内仍不足弥补的,应使用随后所实现的所得税后利润弥补。通常,当企业发生的亏损用所得税后利润仍不足弥补的,可以用所提取的盈余公积来加以弥补,但是,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应当由董事会提议,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2)转增资本(股本)。当提取的盈余公积累积比较多时,企业可以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股本),但是必须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而且用盈余公积转增资本(股本)后,留存的盈余公积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3)发放股利或利润。在特殊情况下,当企业累积的盈余公积比较多,而未分配利润比较少时,为了维护企业形象,给投资者以合理的回报,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也可以用盈余公积分派利润或股利。

用途:弥补亏损 转增资本 发放股利或利润等

1、用于弥补亏损 企业发生亏损时,应由企业自行弥补。弥补亏损的渠道主要有三条:一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按照现行制度规定,企业发生亏损时,可以用以后五年内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即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期间为五年。二是用以后年度税后利润弥补。企业发生的亏损经过五年期间未弥补足额的,尚未弥补的亏损应用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三是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企业以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 2、转增资本 企业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在实际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要按股东原有持股比例结转。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积的数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法定盈余公积的用途有哪些

法定盈余公积的用途主要是弥补亏损和转增资本。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发生亏损时,一般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如果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在五年内逐年延续弥补,如果企业发生的亏损经过五年时间未弥补完,剩余部分应该用扣除所得税后的利润进行弥补,也可以经过公司董事会提议和股东大会批准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除此之外,企业经过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后可以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盈余公积是企业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公司制企业根据计提的依据不同,可以将盈余公积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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