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计提基数的组成

根据《工会法》和《会计准则》的规定,工会经费的计提基数包括以下内容:

工会经费计提基数的组成工会经费计提基数的组成


1. 工资总额

包括员工基本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所有由企业支付给员工的货币性收入。

2. 附加工资

包括浮动工资、津贴性补助、一次性补贴、生活补贴等非货币性收入。

3. 企业其他收益

包括销售收入、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等企业经营中获得的收益。

4. 非货币性收入

包括无偿提供的伙食、住宿、交通等福利待遇。这些福利待遇按照一定标准折算成货币性收入后计入计提基数。

不计提工会经费的项目

以下项目不计入工会经费计提基数:

社保缴费 住房公积金 个人所得税 工资性补贴 福利费 职工教育经费

计提比例

工会经费的计提比例由各级工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一般情况下,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计提比例不高于1.5%,非国有企业的计提比例不高于2%。

工会经费的使用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工会组织的日常运营 职工福利和保障 工会教育和培训 劳动关系协调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税收处理

企业计提的工会经费在税前列支,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同时,工会组织收取的工会经费也不征收所得税。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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