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强调要以什么治国_董仲舒强调要以什么治国为核心

董仲舒的思想

董仲舒,西汉广川(今河北景县)人,他是历史上把儒家学说推上正宗并取得哲学地位的关键人物。自董仲舒以后,儒家学说便逐渐从一个思想流派而跃升为意识形态,董仲舒的著作至今尚流传于世的主要有《春秋繁露》、《对贤良策》。他的谋略思想形成了一个从“天人之际”出发而统囊治国、刑罚、求贤、兴学的整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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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强调要以什么治国_董仲舒强调要以什么治国为核心


董仲舒认为,人事之谋必取法于天,欲事,必合于天道。“臣谨案《春秋》之文,求王道之端,得之于正,正次王,王次春。春者,天之所为也,正者,王之所为也,其意曰:上承天之所为而下以正其所为,正王道之端云尔”。所以,“欲有所为,宜求其端于天。”之所以必求之于天,是因为天下万物都是为天所决定的。天为道之大原,所以,合天道者昌,逆天道者亡。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遣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人事只有“求其端于天”,合于天道,才可能成功。

二、 以大一统为治国之本

从人事之谋本于天出发,治国就必须大一统“《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天地万物统一于道,而道源出于天,这说明天地万物归于一统,是天地之常经,这是为国一统的现实依据。古今历代,凡昌者无不本之于道,凡亡者无不失之于道,这说明 “道”是从古至今一以贯之的,“天不变,道亦不变”。而道源出于天,也同样说明一统之制是古今不变的治道。

三、 以任德教而不任刑罚为政之道

由于人事必本于天道,而天道有阴阳之分,阳为德,阴为刑,天意尊阳而卑阴,所以,为政当任德教而不任刑罚。

要任德教就必兴教化,要尚教化就必求贤,求贤大一统施之于政,就是集权,使天下权力,政令归之于一统,大一统施之于教,就是意识形态、思想学说的统一。教的一统必须与政的一统相统一,否则,就会破坏治道的一统性。所以,要使天下归于治道,就必须统一思想学说。这就是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就必察举与养士,而养士之在兴太学。所以,董仲舒说:“太学者,贤士之所关,教化之本原也”。“夫万民之从利也,如水之走下,不以教化提防之,不能止也。是故教化立而奸邪皆止者,其堤防完也;教化废而奸邪并出,刑罚不能胜者,其堤防坏也。古者明于此,是故南面而治天下,莫不以教化为大务,立大学以教于国,设序以化邑,渐民以仁,摩民以谊,节民以礼,故其刑罚甚轻而禁不犯者,教化行而习俗美也。”

董仲舒的思想体系

1。天道德是守法的基础。大多数人对法律的认同和信仰,是法律存在的基础。外在的法律规范必须转化为大多数人的内心自觉。当大多数人对某一法律不屑一顾时,该法律就会成为一纸空文。在正常里,道德水准的高低与守法自觉性的强弱成正比。守法的自律心态是法律他律性目标实现的基础。人感应神学目的说。

在宇宙观上,董仲舒提出“天人相与”的理论,认为天和人是相通的,天是有意志的,是的人格神,天按自己的面貌创造了人。他认为人的形体都是按造天的形体构造的。例如,天有日月,人有眼睛;天有山川河流,人有骨骼血管之类。人的道德品行,喜怒哀乐,的庆、赏、刑、罚,无不同天有密切的关系。董仲舒说:“人之德行化天理而义,人之好恶化天之暖清,人之喜怒化天之寒暑。”(《春秋繁露?为人者天》)意思上说:人的德行使由天理变化而来的,人的好恶是由天的温暖、冷清气候变化而来的,人的喜怒感情是由天的寒暑变化而来的。他说天有暖、暑、清、寒四种气候,与之相对应,人间有庆、赏、刑、罚四种政令。董仲舒还认为,天生万物是有目的的。他说:“<<天地之生万物也,以养人。故其可食者以养身体,其可威者可以容服。”(《春秋繁露?服制象》)其实天本无目的可言,在自然界只存在因果关系,并不存在目的关系。天有目的之说,是董仲舒加给自然界的。它便于统治者借天的目的来推行自己的主张。董仲舒精心构筑的“天人感应”的神学目的论,正是为汉朝统治者巩固其集权制度服务的。

从“天人感应”的神学目的论出发,董仲舒认为君权是神授的。他说:“德侔(相等)天地者称,天佑而子之,号称天子。(《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质文》)又说:“天子受命于天,天下受命于天子。”(《春秋繁露?为人者天》)就是说,是天的儿子,他们是奉天的命令来统治人间的。他认为是至高无上的,掌握着人世间生杀大权,“为人主者,居至德之位,生杀之势”(《春秋繁露?威德所生》)所以,人们应该无条件的忠于他们,服从他们。但是,董仲舒又感到君权过重,将会危害,因而臆造了阴阳灾异之说,。他认为,统治者为政有过失,天就出现灾害,以表示谴责与。如果还不知悔改,就出现怪异来惊骇。若是还不知畏惧,于是大祸就临头了,就会出现皇位的更改和改朝换代。

2、阴阳五行说和三纲五常论

3。形而上学和循环论的历史观。

董仲舒的历史观,是一种形而上学的循环论的历史观。他继承了战国末年阴阳家邹衍的“五德始终说”,提出了“三统三正”说。“三统”说,就是每个新王朝改服制,循环采用黑、白、赤三种颜色。“三正”说,是每个新王朝开始,都轮流采用夏历、丑、子三个月为一年的开始。如夏朝是黑统,以月(农历正月)为正月;商朝是白统,以丑月(农历十二月)为正月;周朝是赤统,以子月(农历十一月)为正月。到了汉朝,又回到黑统,以月(农历正月)为正月。如此循环不已。

4。以德治国,以刑辅之。

董仲舒师承儒家学说,主张以德治国,以刑辅之。他认为“文德为贵,而威武为下”,治国应以教化为主,通过教化使民逐渐习惯仁义礼智信的道德规范。与此同时,他也主张赏罚分明,“有功者赏,有罪者罚。功盛者赏显,罪多者罚重。不能致功,虽有贤名,不予之赏,官职不废,虽有愚名,不加之罚”(《春秋繁露。考功名》)。他告诫统治者要省刑、薄税、不夺农时。他反对秦朝“师申商之一法,行韩非之说,憎恨帝王之道”的暴政。

董仲舒作为汉武帝时代新的儒家学派的创建者,吸取了先秦孔孟儒家思想为主邹鲁文化思想,同时也吸取了燕齐方士的阴阳家思想和以刑名家思想为主的三晋文化思想。新儒学思想已由一个学派的思想而发展演变为全国性的封建统治思想。尤其是他的君权神授理论和“三纲五常”说,对后世影响为深刻。它使的头脑长期禁锢于神权和封建之下。但是,由于西汉时期,封建正处于蓬勃兴盛的上升阶段,董仲舒创建的儒学思想体系,总体上说,基本符合时代的需要,对当时的发展起着某些促进作用。

武帝时代的统治机构以农村为出发点,札三老五更,举贤良文学,表面上是提倡儒学,实质上是提倡神学。为了对付豪强地主阶级妨碍皇仅的集中,特别是为了对付农民的,在意议形态上不得不从天上寻找逻辑的出发点。董仲舒谓“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正道彼此义。

这个作为上帝的“天”,是人按照宇宙的客观程序拟制的,而神学则颠倒过来,反而说“天”为“道之大原三、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是必然选择”:这个作为上帝的“天”是“圣人”按照自己的主观意图造作出来的,而神学则颠倒过来,反而说“圣人法天”,单就此点而论,董仲舒的思想体系,已显然是被颠倒了的世界意议,这种颠倒的虚伪形式,我们在后面就要指出,乃是神学目的论的形式。

我们首先要究明的是,董仲舒所说的“天”究竟是什么样的天?

春秋繁露中的“天”,有时虽泛指那种没有物质内容的数的总和(如卷十七天地阴阳篇所说:“天、地、阴、阳、木、火、土、金、水,九,与人而十者,天之数半也”),但此等“天”字,皆不关重要:他的中心思想,所谓“道之大原”所从“出”的“天”,显系有神圣性的上帝。

董仲舒迎合武帝法定“大一统”的帝国所应有的“大一统”的世界宗教的雄图,把“天”妆点成至高无上、主宰人间的、有人格、有道德意志的神。这种迎合,不仅可以从意义看出来,而且在他们君臣问答之间就显示出来。武帝在天人对策中向董仲舒所发的问题,其中就包括了,“三代受命,共符安在?灾异之变,何缘而起?性命之情,……未烛共理,……何修何饰,而膏露降、百谷登?”(汉书本传)这即是说,宇宙内的一切,从自然、以至人类,都是照着天的目的意志而显现的。在这时,问题不在于“天”是否排斥作为自然界的形象和属性,而在于怎样由上帝创造它们。明显地董仲舒的是:这些形象与属性已经不是作为自然而然的存在去理解,而是颠倒过来作为“天”的有目的的安排去理解,天的自然性一旦被赋予目的性,就必然在神学家手中成为圣光的外射。例如,天是高高在上的,无形而有光的,这本来是人们在威中所获得的自然的粗率的表象。但董仲舒却用神学家的头脑解释道:“天”之所以赋予它自身以这样的形象和后性,正足以证明“天”有一个目的,甚至这个日的之内还含有道德的动机。他说:

“天高其位而下其施,藏基而见其光(按这里一开始便把“天”当作有意志的神来表述,接着便解释他对夭意的窥察)。高其位,所以为尊也;下其施,所以为仁也;藏其形,所以为神,见其光,所以为明,故位尊而施仁,藏形而见光者,天之行也。”(离合根)

董仲舒是怎样的一个人物?请详细介绍一下

董仲舒,生于公元前179年,是西汉的哲学家。他是西汉治《公羊春秋》的今文学大儒。景帝时做过博士,武帝时他以贤良对策,主张把儒家思想与当时的需要相结合,并吸收了其他学派的理论,创建了一个以儒学为核心的新的思想体系。

董仲舒哲学的核心是大一统论,包括领土完整、统一和意识形态的统一。董仲舒一生历经四朝,度过了西汉王朝的极盛时期,于公元前104年病故。他的著作现在流传的只有《春秋繁露》,且董书原佚,今传本当为后人重新搜集编定的。

扩展资料一、 为事的原则:人事之谋感于天

董仲舒通过归纳总结春秋战国时候的经验,为当时的统治者提出了一系列很重要的哲学理念,董仲舒强调要以德治国,以天人感应为由头,引申出他以德治国的思想,对当时的社四、 兴太学以为教化之源会发展,起到了很深刻的促进作用。董仲舒说这些理念,都是圣人由天道总结出来的,所有的人必须都要遵守,很集中地体现了群权神授的概念,深受当时的统治者的重视,对后世的思想也有很大的影响。

总之,“董学”是在对先秦“六艺之科”与“孔子之术”进行揉合,对包括阴阳、五行、儒、道、墨、法、名、杂,乃至术数和方技等家在内的高高在上,证明“天”有一个要使自己“尊”的目的;无形,证明“天”有一个要使自己“神”的日的;有光,证明“天”有一个要使自己“明”的目的。这就把自然的天加以目的论化而使之成为宗教的“天”了。必须指出,这种手法与其歌是为了神化“天”,毋宁说是为了对俗世的暗示人主所应遵守的“天圣的”道德诚合。按照“圣人法天”的公式,董仲舒立即由天国转到人间,由上帝转到人主:诸家学说,加以杂交、嫁接、揆度、敷衍、改造的基础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董仲舒

董仲舒的思想主张是什么

2、这是汉武帝高度赞赏和系统赞赏的。“天人感应”、“废百士尊儒”等主张的提出,使儒家思想成为的正统思想,并对其产生了两千多年的影响。其研究以儒家宗法思想为中心,形成了一套帝王神学体系。

董仲董仲舒以儒家思想为主,吸收阴阳五行家、法家以及殷周的天命神权等各种有利于维护封建统治的思想因素,创造了一种新儒学。在法律思想方面,他倡导的“三纲”成为后来指导封建立法、司法的基本原则;他主张的“德主刑辅”被奉为统治的基本方法。董仲舒对“三纲”和“德主刑辅”作了神秘主义的解释,力图说明它们都符合“天意”,同时把它们化、永恒化,终于形成了统治达两千年之久的封建正统法律思想?舒的思想主张如下:

董仲舒的思想:

1、针对集权需要,提出“春秋大一统”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

2、针对加强君权需要,提出“君权神授”的思想和相应的儒家道德观点。

3、针对土地兼并现实,进一步发挥儒家的仁政思想,主张限田、薄敛、省役。

三纲五常,礼教所提倡的人与人之间的道德标准。三纲指父子、君臣、夫妻之间逻辑,五常常指仁、义、礼、智、信,通称纲常。

董仲舒介绍

董仲舒(公元前179年—前104年),广川(河北省景县广川大董故庄村)人,西汉哲学家。汉景帝时任博士,讲授《公羊春秋》。汉武帝元光元年,汉武帝下诏征求治国方略,董仲舒在的《举贤良对策》中把儒家思想与当时的需要相结合,并吸收了其他学派的理论,创建了一个以儒学为核心的新的思想体系。

以上内容参考:

董仲舒的“立太学以教于国,设庠序以化于邑。”是什么意思?

董仲舒的“立太学以教于国,设庠序以化于邑。”的意2、人君为政应"法天"行"德政","为政而宜于民";否则,”天"就会降下种种"灾异"以"谴告"人君。如果这时人君仍不知悔改,"天"就会使人君失去天下。思是:设立太学用来教育国民,在地方上设置学校来教化。

2、天人三策又称为“举贤良对策”,因为文中大多讲的法律是广大群众意志的体现,法律具有高于一切的决定性作用。的是天人感应问题,又称“天人三策”。汉武帝即位以后,多次要各地推举人才到朝廷参加对策,董仲舒也在其中。汉武帝策问三次,董仲舒对策三次。当时受的才子有数百人,只有董仲卿的对策被汉武帝推为举首,它的原因在于他提出的理论适应于当时时代的需要。

3、董仲舒是汉代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董仲舒的《天人三策》《春秋繁露》以儒家学说为基础,以阴阳五行为框架,建立起一个具有神学倾向的新儒学思想体系。在汉武帝元光元年,汉武帝下诏征求治国方略。儒生董仲舒在《举贤良对策》中系统地提出了“天人感应”、“大一统”学说,表彰六经”的主张。董仲舒认为,“道之大原出于天”,自然、人事都受制于天命,因此反映天命的秩序和思想都应该是统一的。董仲舒的儒家思想维护了汉武帝的集权统治,为当时一、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依法治国是核心和经济的稳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董仲舒总结了历代兴亡的经验教训强调礼乐是治国的必由之路对吗

实行依法治国,必须扩大,健全法制,牢固树立法制在和生活中的权威,坚持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实现、经济、文化和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化与法治化。

董仲舒总结了历代兴亡的经验教训强调礼乐是治国的必由之路对。董仲舒的美学思想,总结了历代兴亡的经验教训,强调礼乐是治国的必由之路。董仲舒强调以德治国的理念,强调用道德教化作为治国的重要“天人感应”是董仲舒提出的关于天与人交互感应的命题,这其中蕴含着天有意志和天人相通两个前提,就科学的观点看来,这两个前提都是靠不住的,但在古时,人们认为这两个前提是自然成立的,因而也就对“天人感应”之说产以德治国就是要积极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思想道德体系,并使之成为全体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规范。生信任。工具,用阴阳学说加以阐述,形成一套完整的阳德阴刑的德主刑辅论。

怎样理解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法律与道德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都是维护秩序、规范人们思想和行为的重要手段,它们互相联系、互相补充。法治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手段规范成员的行为。德治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提高成员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应该紧密结合,统一发挥作用。

建设法治,坚持依法治国是核心,同时也要坚持以德治国。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选择。

“天人感应”无疑是十分荒谬的理论。如果说其中还有某些合理的思想成分,那只能说是董仲舒看到了人和自然之间还存在着某些关系。即便如此,那也是被他加以神学的比附、甚至利用当时自然科学的成果来加以歪曲,为其神学目的服务的。由于当时天文学、物理学和医学的发展,发现了自然界,特别是同类物之间相互感应的现象,如“马鸣则马应之,牛鸣则牛应之”;天气变化对人体的某些影响,“天将阴雨人之病故为之先动,是阴相应而起也”(《春秋繁露?同类相同》。董仲舒利用这些自然现象之间的相互感应,以论证他的“天人感应”的神学理论。

治国方略问题是指导治理与发展的重大战略方针问题,它带有全局性、长远性与根本性。依法治国,就是广大群众在的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管理事务。

“为人主者法天之行,是故内深藏所以为神,外博观所从为明也,任群贤所以为受成,乃不自劳于事,所以为尊也,泛爱群生,不以喜怒赏罚,所以为仁也。”(离合根)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二、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以德治国是基础

道德先于法律而产生,其覆盖面又广于法律。道德在人类中可以说是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其他一切规范莫不受道德规范的制约。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必须以以德治国为基础。

扩展资料:

依法治国的背景原因

历史教训

依法治国是对新历史经验进行深刻总结的结果:建国以后,和法制建设一度有过长足的发展,但由于“左”的指导思想,而使法制建设的良好势头急转直下,终酿成十年“”的历史性悲剧。

“”的教训极为惨痛和深刻。同志在回答外国记者如何避免类似“”那样的错误时说:“我们这个有几千年封建的历史,缺乏的和的法制。现在我们要认真建立的和的法制。只有这样,才能解决问题。”

发展需要

依法治国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法治进步的重要标志,建设特色文化的重要条件,是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制定宪法和法律,并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依法治国把坚持的、发扬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

建设法治,坚持依法治国是核心,同时也要坚持以德治国。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选择。

治国方略问题是指导治理与发展的重大战略方针问题,它带有全局性、长远性与根本性。依法治国,就是广大群众在的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管理事务,保证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二、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以德治国是基础

以德治国就是要积极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思想道德体系,并使之成为全体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规范。道德先于法律而产生,其覆盖面又广于法律。道德在人类中可以说是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其他一切规范莫不受道德规范的制约。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必须以以德治国为基础。

道德是立法的基础。依法治国所依据的法,必须是反映意愿和发展客观规律的法,是合乎理性、正义、公平观念的法。要制定这样的法律,从参加人员、制定过程到法的内容,都必须以正确的思想道德观念为指导,充分考虑道德因素和道德标准。

道德是执法的基础。公正执法是法治重要的内容。关系是复杂多变的,而法律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和僵硬性,且不可避免地具有一定的模糊性。现实中,还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和证据采信方面的自由心证权。因此,能否公正、准确地把握立法宗旨,恰当地运用好这些权力,公正执法,就取决于的素质,取决于执法主体的道德能力,如果的素质低,滥用权力,就会出现执法不公的情况。

总之,依法治国是以德治国的重要保障,以德治国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二者缺一不可。

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是对古今中外治国经验的深刻总结。

我国既有久远的法制传统,又有厚重的道德传承。从孔子提出“宽猛相济”,到孟子提出“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从荀子提出“隆礼重法”,

到汉代董仲舒强调“阳为德,阴为刑”;从唐代提出“制礼以崇敬,立刑以明威”,到宋元明清时期一直延续德法合治,都体现了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治国之道。从世界范围看,凡是治理比较有效的,大都坚持把法治作为治国的基本原则,同时注重用道德调节人们的行为。

法治和德治,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两种方式,如车之两轮或鸟之两翼,忽视其中一个,都将难以实现的长治久安。只有让法治和德治共同发挥作用,才能使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做到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董仲舒的思想主张及其目的是??

建元元年冬十月(前14o年),汉武帝招贤良对策,儒家学派代表人物董仲舒被召见,接受武帝策问。董仲舒在贤良对策中阐述了自己的理论,主要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统一思想。董仲舒在《天人三策》中系统提出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认为如果“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就不利于统一。为巩固汉王朝的统一,应当尊崇儒家学术为惟一的指导理论,只有“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把天下之人的思想统一在儒家思想范畴之内,才能使法纪统一,人心统一,行动统一。第二,强调大统一,加强集权。他认为,统一是的首要大事,这是天地的常道,古今的通议。并说‘有大子在,诸侯不得专地,不得专封,不得专执……不得致天子之赋,不得适天子之贵”,为加强集权,“强干弱枝”,天子,一统天下找到了理论根据。第三,提倡“君权神授”。董仲舒在解释儒家学说时认为,皇权出于天命,神圣不可侵犯,因而的一切行动都体现了天的意志,各诸侯国不能各自为政,应该一切服从朝廷。这样,用神秘的色彩把皇权的合法性和永恒性固定下来,把道家的道统变成封建的法统。第四,提倡儒家的仁政,同时强调法制,反对用严刑对待人主张“以教化为大务”的同时,又主张“正法度之宜”,强调利用法律维护统治。

董1、这句话出自董仲舒的《天人三策》,建元六年,太皇太后窦氏驾崩,汉武帝乾纲独揽。建元初年被扼杀的新政,再一次被提上了日程。元光元年,汉武帝令郡国举孝廉,策贤良,在内外政策上进行一系列变古创制、更化鼎新。针对汉武帝的各种征求意见,董仲舒连上三篇策论作答,因首篇专谈“天人关系”,故史称为“天人三策。仲舒主张"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政策。目的是巩固集中统一的政权,防止分裂割据的局面出现。

1董仲舒的思想、董仲舒认为重要的问题是巩固集中统一的政权,防止分裂政权的出现。董仲舒从儒家经典和传记中寻找统一的原因。他从《公羊春秋》中找到了“统一”。

3、提出了“天意”和“天意”的概念,提出了“天人合一”的理论。认为天人相通,天有意志,是至高无上的人格神,自然和人类是至高无上的主人。天按自己的面造人,人要照天的旨意而行。

扩展资料:

1、董仲舒,广川人,西汉哲学家。汉景帝是“春秋公羊”的大夫。元光元年(134年前),汉武帝下令制定治国方略。董仲舒在其的《莒县良庄对策》中将儒学与当时的需要相结合,吸收其他学派的理论,创造了以儒学为核心的新的思想体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董仲舒

依法治国以德治国有什么作用

“天人感应”思想(4)“阳德阴刑”,德主刑辅。董仲舒总结秦朝骤亡的历史教训,认为汉朝必须以秦为鉴,改弦易辙,实行“更化”并提出“大德而小刑”的法律原则,用儒家的仁德代替法家的严刑。董仲舒的德主刑辅是由天道引申出来的。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他虽然主张德治,强调礼乐教化的作用,但也重视刑罚。在实施德和刑时,要根据人们不同的“性”而各有侧重。为此,董仲舒发挥儒家的人性论,创造了“性三品”说。董仲舒在先秦儒家德主刑辅思想基础上,加以发展的“阳德阴刑”的德主刑辅理论,是儒家法律思想的核心,是封建统治阶级维护其统治的思想武器,其影响深远。但由于这种理论包含有重教化、省刑罚,反对统治者昏庸残暴和用繁法严刑来等内容,因此在历史上曾经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源于'先秦哲学,到西汉时,董仲舒将这一思想发展为一套系统的神秘主义学说,其基本意涵为人的活动与行为全都处于上天的观测之中,人若为善,天则喜悦,也会示人以祥瑞,即出现凤凰、麒麟、灵芝等吉祥之物。

依法治国是依法律为依据是不可违抗的,是严格的以德治国呢,是只能起个辅助作用。

依法治国:广大群众在的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事务,保证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个人意志而改变。

以德治国:以、“天积众精以自刚,圣人积众贤以自愿,天序日月星辰以自光,圣人序爵禄以自明。”(立元神)思想和特色理论为指导,积极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思想道德体系,并使之成为全体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规范。

汉武帝招纳贤良时,董仲舒有怎样的思想主张?

(3)维护封建等级制的“三纲五常”论。董仲舒根据人间君臣、父子的纲常、仁义道德思想,以及“阳尊阴卑”的神学理论,提出了一套维护封建等级制度的“三纲五常”论。他认为“三纲”是天意的体现。“五常”(仁、义、礼、智、信)是处理君臣、上下关系的准绳,是调整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关系的基本原则董仲舒的神学世界观及其天人关系论。只要统治者用仁、义、礼、智、信区教化,就能得到天和神保佑。董仲舒的“三纲五常”是围绕维护和巩固君主的权利而展开的。它体现了整个封建统治的各种关系,成为封建立法的指导思想。它在当时对巩固集权制度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4、针对为人处世标准,提出“三纲五常”,提倡孝道。“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和仁义礼智信五种为人处世的道德标准,即三纲五常。;但从其本质看,它是封建统治阶级用来控制人们思想,防治“犯上作乱”的思想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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